各省发布电价涨价方案!最高涨幅达50%
发布时间:2021-10-21   浏览次数:1723

此前,发改委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其中指出,将现行的电价浮动比例增加到20%等要求。

10月15日,新一轮电价改革正式开启,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出重要一步。各工业大省纷纷将电价上调,为改革发力。其中,江苏、新疆等省份交易电价上浮近20%,而云南、广西等省份最高上浮50%。

同时,山东、江苏等地已各自组织开展了深化煤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后的首次交易,成交均价较基准电价顶格上浮。

江苏省:交易电价上浮近20%,最高价469.2元/兆瓦时!

据江苏省发改委网站消息,为切实保障全省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江苏省及时调整了相关规则和价格上浮20%的幅度(最高价469.2元/兆瓦时),于10月15日组织开展了10月中旬月内挂牌交易。


据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10月中旬江苏电力市场月内挂牌交易于10月15日11时结束。经过调度部门安全校核,最终成交294笔,成交电量19.98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68.97元/兆瓦时。

江苏省煤电基准价为391元/兆瓦时,此次成交价较基准价上浮了19.94%。

广西:电价上浮50%!

10月17日,广西发布《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调整2021年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的紧急通知》,在紧急通知中,高耗能企业电价直接上浮50%进行结算。


新疆:分时电价,最大电价差0.6元,尖峰电价在峰段上浮20%!


10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完善我区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意见的公告。结合此前的大工业峰谷电价政策,此次变更后新疆峰谷电价差最大可达0.6元/kWh以上。

公告提出,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峰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20%。峰谷电价标准暂按现行规定执行。

云南省:调整工商业电价,最高上浮50%!

近日,云南发改委发布公告《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该意见稿实施的范围:包括所有大工业用户(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除外)和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均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用户。

以下是各省份限产限电的政策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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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国能源信息平台
 关键词: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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